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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弹】超强学者辩论:上帝是否存在?无神论 Vs.有神论

塔城 高塔与守城者 2020-10-11
【第二弹】经典辩论:上帝是否存在


上期塔城为你翻译推送了邦森博士和斯坦因博士(有神论者Vs.无神论者)在加州大学的精彩辩论第一部分(👉超强学者辩论-点击查看)。


这个辩论的主体是两个完整回合(加上结辩发言)。在每个回合中,辩论双方先各自做开篇论证,接着双方各自质询对方,最后是各自针对对手发言的驳斥部分。两个回合结构相同,双方交换发言顺序。


这一期,我们为你推送的是,第一回合交叉质询后(见上期),两人的驳斥论证,以及第二回合的开篇论证和交叉质询部分。这场现代的亚略巴古之战,现在继续!



戈登•斯坦因博士

Dr. Gordon Stein

[1941年4月30日-1996年8月27日]

美国作家,生理学家,积极无神论者。



克瑞格•邦森博士

Dr. Greg Bahnsen

[1948年9月17日-1995年12月11日]

美国哲学家,护教学家,辩论家,推崇范泰尔的预设派(presuppositional)护教学。



4驳斥论证 —— 邦森Bahnsen 


我们在此辩论的问题是:上帝是否存在。我已经表明过我论述的是一个具体的有神论,即我个人所秉持的基督教上帝观,以此避免逻辑冲突。斯坦因博士说他不会将论述局限于基督教的上帝概念。这倒没什么问题,但是他所使用的任何超出基督教上帝概念的论证都与我的辩论无关。其实,我还会和他一起反对这些上帝概念。今天晚上,我辩论的上帝之存在是基督教的上帝。


第二,当斯坦因博士将一个无神论者界定为“认为有神论证据不足(既无法证明又无法证伪)的人”,他其实在玩文字游戏。他的确列举了使用此种定义的无神论者(他说他能够引证,我也相信他可以)。但如你所见,奇怪的地方在于,这就相当于一个基督徒在一开始的时候将自己的立场定义为真,然后它就必然是真的,只因为按照定义它是真的。


他将论证的任务减轻到一个最低限度,他说:“我在这儿要表明有神论的证据都是不充分的。”好吧,虽然这比他实际应该做的少多了,但即使在这一点上他还是没能完成任务。他给我们十一个关于上帝的基本证据,但是关于我在开篇论证里提出的证据,他则一个都没提。所以,他还没有着手论证今天晚上真正的问题。


斯坦因博士提到了逻辑连接和逻辑自我矛盾。他说,他发现逻辑法是普遍原则,但是,他们本质上是惯例性的。在哲学上,这种论述是不可接受的。如果逻辑法本质上是惯例习俗,那么不同的社会将会使用不同的逻辑规则。


在一些社会文化中,可能这样的说法是合理的:“我的车在停车场,并且我的车实际上并不在停车场。”在某些社会中可能会有这样一种习惯说法:“去吧,自相矛盾。”那么,我们自己的社会中也会有一些人群以这种方式思考。小偷可以这样说:“这不是我的钱包,但事实上这并非不是我的钱包。”他们可能投入这样的逻辑矛盾中,但是我想我们中间没有人想要接受这种情形。


逻辑规则不是社会性或者惯例性的。我会说逻辑法具有超验的必要性。逻辑规则是普遍通用、固有一致的,并且本质上是非物质的。此外,如它他们不是如此,我倒是想知道,在一个无神论者的宇宙,一开始的时候怎么可能会有规律存在呢?还有,怎么可能去判断这些规律呢?


如你所知,逻辑法则是抽象的。作为一个抽象的实体(这是一个合适的哲学术语,而不是“属灵的”),一个斯坦因博士说到的实体,逻辑法则不是个体化的(而是本质上普遍的)。它们也不是物质化的。普遍性意味着,逻辑规律不是借由经验而佐证为真的。或许在一些具体经验中,人们使用逻辑法则,但是没人会有超越个体的普遍性体验。没有人经历过逻辑法适用的所有可能实例。


逻辑法则是固有一致的,它们并不符合许多唯物主义者告诉我们的,所谓世界持续变化的性质。因此,你会看到,我们目前有一个真正的问题。斯坦因博士今晚想使用逻辑法则。我坚称,他要这样做,就一定得借用我的世界观。就像你看到的,在一个有神论的世界观中,逻辑法则是合理的,因为有神世界观中具有抽象、普遍、固有一致的存在,比如逻辑法。在有神论的世界观中,你不能自相矛盾,因为这么做的本质是谎言,并且这和我们认识的上帝属性相违背。所以,斯坦因博士将不得不作为一个无神论者或其他放弃使用它们的人,来解释逻辑法则。


上帝存在的超越性论证——没有上帝的存在,你将不可能证明任何事情——斯坦因博士还并未触及,我认为他也不可能驳倒。原因是:普遍规律不仅仅是电化学复合体或一个偶然事件,由于这一事实,在一个无神论的世界,你不可能证实或解释任何普遍规律,具体来说,思维规律、自然规律、人类生命。


但是你也看到,你头脑中想的并非我头脑中所想。因此,你头脑中所想并非规律,也没有必要和我的想法相符合,其实你的想法也不可能和我的完全相同,因为我们的大脑不一样。


当逻辑规律被降低成物质实体,它们就不再具有规律的属性了。如果它们只是社会惯例,那么当然,我们应该做的是限制我们的辩论,仅仅定义一系列新规则即可,然后问问所有那些需要惯例的人,他们说:“无神论和有神论,其中之一必然为真,我们有以下惯常使用的规则亟待证明。”然后看看他们怎么说。


但是,没有一个理性的路径,没有人会满足于答案。逻辑规律无法规避,并且在一个唯物主义的宇宙,逻辑规律无法被解释。因此,逻辑规律是诸多证据的其中一个,表明你无法在没有上帝的条件下证明任何事情。



5驳斥论证 —— 斯坦因Stein


好了,我现在要谈谈上帝存在的超验证据(transcendental evidence for the existence of God),这大概是我唯一一次谈及此事的时候了。但首先我想做一件更重要的事情。我们必须先问“宇宙是否需要因果解释?”,而非询问宇宙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必须先问“大自然展现出了创造的痕迹吗?”,而非询问是谁创造了大自然。


人们认为上帝是形而上学问题的解决方案,但是并未先考虑到这类形而上学的问题是否真的存在。然而,上帝并不能解释任何事情。举个例子,如果我问你“宇宙是怎样来的?”,而你说“上帝创造了宇宙”,这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问题在于:“上帝如何创造宇宙”。我否认任何有神论者所定义的上帝创造宇宙的方式。你基本上是在说,一个不可知的存在经由不可知的途径造成了特定现象。这并不是一种解释,而是一种妥协,承认这种现象是完全无法解释的。


现在来谈谈无神论世界的科学定律:首先,我不认为邦森博士理解什么是科学定律。科学规律是一种不断重复的观察。以万有引力定律为例:在不同的情形下,我们在世界各地抛掷物体,我们总能观察它们落在地上。因而我们最终得出一个统计结论,即如果物体没有朝相反的方向加速,物体很可能(近乎100%的可能性)落到地上。或者,假设火箭没有立即坠落,但如果它无法逃脱地球的引力,它最终还是会坠落到地面上。因此,这些科学定律不过是建立在成千上万次观察基础上的达成的共识。


逻辑定律也是基于观察达成的共识。事实上,逻辑规律可以正确预测某些事情,这表明了其正确性,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与现实相对应。


如果我可以将数值代入一个公式,准确显示炮弹将要降落的位置,且准确预测它将在何处撞击,那么我的数学反映了与地球上发射炮弹这一行为有关的有效事实。否则我就不会选择那个确切的位置了。数学本质上也是通过同样方式被使用的逻辑规律,是通过测试事物达成的自我验证的共识。我并没有穷尽我的能力来解释这个问题,但这基本上就是我所说的。


因此,无神论者的宇宙基于这一事实而运行: 物质具有某些内在行为模式。电子相互排斥,因为它们都带负电。质子相互排斥,电子和质子相互吸引。 磁铁的相反两极相互吸引。 这是物质的固有属性。


这就是产生宇宙规律性的原因。 如果没有规律,就不可能有科学,因为你无法预测任何事情。物质的第二次行为将与第一次、第三次或第四次的行为不同。因此,上帝的缺席并不会对无神论宇宙中的逻辑规律和规律的存在产生不利影响。


事实上,如果我们有一个上帝,我们很容易会有一个非理性的上帝,他行事反复无常。因而如果我扔球,某一次球会向上运动,而下一次球却可能下落触底,而后上升。作为上帝存在的证据,这跟规律运动的球体差不多。你可以有这么一个上帝,祂制定规则且不时地改变这些规则,抑或我们可以有一个让事情遵从相同规律的上帝,抑或我们可以拥有一个以正常的方式运行的宇宙。


现在,尽管我们并没有涉及到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宇宙的存在,还是让我们来问问这个问题。我想尝试告诉你们,这首先是一个荒谬的提问。第一,如果要将上帝作为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个答案并没有解释任何事情,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其次,任何事物能够作为原因之前,它都必须首先存在。也就是说,它必须是宇宙的一部分,宇宙为因果解释奠定了基础,但它本身不需要因果解释。


我不知道这么说是否清楚。 如果我说每个人都有一位母亲,这是一个合理的问题。 但如果我问:“谁是人类的母亲”,这是一个不合理的问题,因为人类没有母亲。


我可以问这个星球爆炸的原因是什么,但要询问宇宙的原因则是在问一个无效的问题。而将上帝作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对一个无效的问题给出一个无效的答案。


我们还没有谈及道德。我将把这部分留到下半场。如果邦森博士不提及,那么我也会提。他做了很多基本上感性的陈述:他觉得上帝进入他的生活,他觉得这发生了,他觉得耶稣复活了。 如果遵循历史学家的标准,尤其是奇迹发生时的标准,正如大卫·休谟姆所言:“当像复活一样的奇迹或不可能事件发生时….”(虽然他没有使用那个确切的类比和例子)“当这样的事件发生时,我们必须要求大量的证据。”


如果我说“明天太阳会升起”,你不需要太多的证据,因为它每天照常升起。如果我说“明天太阳不会升起”,那么我们则需要大量证据,因为这是一件非同寻常的事件。现在,邦森博士接受了许多圣经中的内容作为上帝存在的证据,他并没有在这些内容上遵循历史学家的标准,我想如果他这么做了,他很快就会发现那些证据已然枯竭。


最后,来谈谈超验证据。“如果上帝不存在,我们就无法证明什么,而逻辑和科学规律将失去效力”这样的陈述纯属无稽之谈,我想我已经部分证明了这一点。


他说,逻辑法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 事实并非如此,尽管逻辑法则可以大体相同。我不知道他是否听说过这么一则禅宗公案,这则禅宗公案的答案大致是:“一只手鼓掌的声音”,这是最著名的一则禅宗公案,对这类问题的回答是另一种逻辑规律之下,甚至可以称之为超逻辑。


但是我认为,在西方世界和大部分东方世界中,我们所接受的绝大部分逻辑规律都是建立在人们对宇宙中某些事物的认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上帝存在的超验性证据这一概念,是其对立面的不可能性,即无神论的世界观是非理性的,这纯属无稽之谈。我已经证明,这取决于物质的固有属性。如果物质的属性比我们在宇宙中的秩序更有规律,那么我们就拥有了一个即使上帝缺席,也仍旧合乎逻辑和理性的宇宙。如果物质的运行是有规律的,那么上帝的问题就无关紧要,我坚持认为物质的属性(正如一再证实的)是有规律的。这是物质的固有属性。


因此,我认为超验证据的称述可以被视为纯粹的一厢情愿,且夹杂了对科学规律和无神论者所持有观点的错误信息。事实上,大多数科学家都是无神论者——事实上,科学本身就是无神论。科学不允许对任何事情进行超自然的解释。


我这么说是有充分理由的。如果你的实验结果以某种方式呈现,你可以说是这上帝的作为,如果实验结果结果相反,你还是可以说是这上帝的作为。在科学领域,你对任何事情的解释都不会取得什么进展。因此,目前所达成的共识或科学的准则就是:只寻求和许可自然主义的解释。




至此为第一轮辩论:立论、质询、反驳。以下是第二轮





1开篇陈述 —— 斯坦因Stein


如果所有的证据都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然后就说上帝不存在,这逻辑上是错误的。有一种逻辑谬误称为诉诸无知( argumentum ad ignorantum,译者注:这种逻辑谬误主张由于一件事未被证明是假的,因此它是真的;或者,主张由于一件事未被证明是真的,因此它是假的。来自维基百科),它说你应接受某种说法,只是因为所有与之相对立的证据都失败了。


然而,我们还必须考虑另外两个因素。其中之一是,自从安瑟姆首次提出本体论论证,以及托马斯·阿奎那在1200年左右提出论证,已经过去了900年。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所有这些证据明显失败了。这是关于概率的某种证据:有人会想出成功论证的可能性不大。


此外,有很多东西(我不会称之为铁证),我会将之称为使上帝存在更加不可能的证据。 邪恶的问题便是其中之一:如果存在一位全善的上帝,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邪恶存在?


我们被告知,在神一切皆有可能。如果这是可能的,如果一切皆有可能,那就有可能创造这样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绝大多数的苦难在道德上毫无意义,比如动物的痛苦和悲惨、年幼孩童身患癌症或失明、衰老和精神错乱带来的羞辱,这些可以被避免。


这显然是造物主亲自施加的痛苦,否则上帝就不是全能的。如果你承认这一点,那么你就否定了他的良善。 如果你说他也做不了什么,那么你就否认了神的全能。


所以无神论者可以提出若干论点,通过这些论点我们增加了一些上帝不存在的可能性。 但这些论点并不是证据(proofs),正如我之前所说的一样。论点之一便是邪恶的问题 。这一论点是说,邪恶的存在和全善、全知、全能的上帝互不兼容,而这样的上帝正是邦森博士所相信的。


现在他可能会这么说:这个世界中所有的不公正都会在将来的世界得以修正,但这将是他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做出的陈述。这不过也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他也可以摆脱这样的逻辑束缚,说上帝并不是全能的,有些邪恶的事情是在未他允许的情况下完成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他相信一位全能的上帝这一声明是站不住脚的。


他也可以使用关于自由意志的陈旧论点。这基本上就是他可能会陷入的泥沼,是行不通的。声称上帝给了人自由意志,因此可以在邪恶与良善间做出选择,就是在暗示上帝无法创造出一个能够审视善恶且始终选择良善的人。


换言之,祂是有限的,祂唯一能做的就是让人自己选择,就好像如果一个人检视善恶双方,并始终自己内心引导下选择良善,这会剥夺人的什么东西一样。


现在并没有明显和实在的证据证明上帝存在。如果上帝希望人类相信祂……祂只需要显现就行,这样任何人都会相信祂,除非是傻瓜。


好吧,基督徒说这在你听来似乎很合乎逻辑,但这并不适用于上帝。上帝显然希望人能够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相信。好,假设祂是这样,那祂为什么要赋予人理性的力量呢? 为什么祂给人的理性要比任何动物都多?


如果地球上的许多事物都是上帝所造,而且如果祂真是一位全然慈爱的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那你又怎么解释如下事实,即祂必须创造绦虫、疟疾寄生虫、破伤风细菌、小儿麻痹症、蜱虫、蚊子、蟑螂和跳蚤?当然,小狗并没有因原罪的缘故而受苦且需要受跳蚤骚扰,以此进入比他此生更美好的小狗天堂!


对这类问题,有神论者的标准答案是死后的事情必然会更好,你知道我们在世上遭遇的这些事情,可以称之为蒙着面纱的眼泪。这是说不通的。我的意思是,任何会因为祖先而惩罚一个人的上帝算不上一个有道德的上帝。(我们现在探讨的是原罪——亚当、夏娃和伊甸园。)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例子,例如在像地震这样的自然灾害,或是火灾中,看起来在无辜的人和有罪的人之间、在基督徒和非信徒之间没有差别。这样的灾难会杀死基督徒、杀死婴儿、杀死动物、杀死非基督徒。你当然不能说,这些人是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遭受惩罚。这样的灾难也毫无差别地摧毁教堂和医院。这难道不算是证据么,至少说明不管掌管这些事情的力量是什么,这一力量并不在意人们是不是基督徒?或者他们是否无辜?


如果只有一个上帝,而且祂在意自己是如何被崇拜的,为什么世界上对神会有这么多不同的概念,这么多不同的宗教,都声称自己是唯一正确的宗教?这是否意味着所有的宗教都是错误的? 还是说只有一个宗教是正确的,而其他的宗教都是错的?


有一则有关无神论者的老笑话,他对一个信徒说:“你现在相信100个神中有99个都是假的。我只是更进一步,说第100个神也是假的。”我敢肯定,邦森博士事实上甚至会同意助我一臂之力,帮助我驳斥除基督教中的神以外其他的神。


如果基督教是唯一正确的宗教,为什么在贫民窟和有组织犯罪中虔信的人如此之多? 我并不是说所有身处贫民窟的人都是基督徒,我也并不是说一切参与有组织犯罪的人都是基督徒。但显而易见的是,如果基督教使道德水平提升——我们还没有展开谈到这一点,但我在这里稍微提前说两句——基督徒应该是非常有道德感的,而不是更不道德的。


事实上,对囚犯的宗教信仰的研究表明,几乎所有的囚犯都是虔诚的基督徒。无神论者的人数不到百分之一。这些统计数据对那些进行统计调查的人而言如此令人不安,以至于他们最近不再收集这些数据了。但是,你不能否认事实。任何一个像基督教一样,在实践应用中频频失败的体系对人类而言并不是一个非常好的或实用的体系。


我不想就基督教展开实质性的探讨,除了邦森博士所坚持认为的:基督教的上帝、耶稣和其他来自基督教上帝及其追随者的证据是真实的,而其他的宗教信仰则不然。


这么一番探讨后,我们还剩下什么?好了,我们可以看到,我们无法经由任何理性或逻辑的过程来证明上帝的存在,邦森博士并未向我们提供任何这样的论证。


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事实性问题。再次重申,正如我之前说过的,证据的失效,并不意味着上帝的存在被否定了,但上帝的存在的确是未经证实的。这并不会给我们留下一个荒凉而可怕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无神论者用他们的生命做了很多事情,让世界成为一个美好的地方,致力于解决这个世界的问题,而不是寄希望于天上掉馅饼这类看起来不可能的事。


2开篇陈述 —— 邦森Bahnsen


你们已经听到斯坦因博士提及了超越论证,并且将它简单的归为“一厢情愿”而不予考虑。如果我们的辩论降低到这种水准,我也将他所有的论证归为“一厢情愿”和幻想而一概忽略,那么我们干嘛不直接回家洗洗睡呢?可我想我们需要辩论下去。我们在这里是为了论证一个观点,我会继续坚持我已经提出的论证,也看看斯坦因博士除了贴标签,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答案。


斯坦因博士提出了一个无神论的世界观。我提出的是一个基督教有神论神学观。除此之外,其他一些世界观的支持者也许也需要他们自己的辩论时间。我坚持,基督教世界观的证据是:对这种世界观本身的否认会违背理性。也就是,如果没有基督教的上帝,你无法证明任何事。


当然,在二轮陈述中我会提到更多的例子,但我已经叙述一个实例:逻辑规律。一个无神论的宇宙无法解释逻辑规律的存在。斯坦因针对这一点的回应更多涉及科学规律,而非逻辑规律,因此我在反驳中重新提到了这一点并询问他对于科学规律的理解。然而,我们还是听到说,逻辑规律是一种社会共识,仅此而已。这就相当于在说:“我无需证明逻辑规律是存在还是被认可,它本来就是那样而已。”


朋友们,如果我也在此使用这种辩论风格,你会喜欢吗?上帝存在因为他本来就是存在。你不能回避。看到了吧,这根本不是辩论,也不是论证,也并非理智。因此,有趣的事发生了,我们今晚的辩论中有一个例证,恰恰是无神论者们无法用理性方法来论证的。


斯坦因博士,什么是逻辑规律?逻辑规律如何被证实?我们依然必须从唯物主义的立场来回答整个问题。站在基督徒的立场,我们是有答案的——逻辑规律显然反映了上帝的思维。如果一个人思考,它们是上帝的思维方式以及上帝期许我们如何思考的一个折射。


但是,如果你不接受这样的路径而想要以某一种先验的方式来证实逻辑规律,那么这就脱离了实际经验,当斯坦因博士说这些事物是“自明的(self-verified)”,他就在暗示这种东西。现在,我们可以问一问,为什么逻辑规律是普遍、不变、固有的真理,为什么在具体经验的范畴中,它们可以被重复的应用。


斯坦因博士告诉你,“好吧,我们使用逻辑规律是因为我们可以用它们做出准确预测。”好吧,作为一个事实,这跟讨论数不胜数的逻辑规律相差无几。这不是证明逻辑规律的方式。通过实验证明逻辑规律之类的事物是非常困难的。它们在本质上偏向于概念性而非经验性,或者说不是在实际经验中预测某些结果。但是,即使你想试图通过实验证明所有逻辑规律,我们还是不得不问为什么它们在偶然经验中被重复的应用(译者注:“偶然”(contingent)指哲学概念中相对于“必然”(necessary)的状态)。


在一个随机化的、不遵循具体人格化秩序的世界中(不符合我所认识的基督神学下的世界中),逻辑秩序怎么会始终成功地被重复应用呢?我们怎能认为它们对人类历史的领域有任何的作用力呢?它们又为何应该诉诸于历史或科学的思考推理,或是实证经验呢?


再一次,我们不得不回到一个实在无法被接受的观点:逻辑规律是约定成俗的。如果他们是习俗惯例,那么显而易见,在不同的地方应该存在不可胜数的研究路径,无论在历史、科学等等,因为人们应用不同的逻辑规律。这当然不是学术研究进行的方式,如果有任何人觉得是这样,他们只需要去图书馆稍微做做阅读。


人们没有将逻辑规律作为惯例看待。声称它们只是约定成俗相当于简单地宣称“我没什么答案。”那么,如果你想要通过后验的方式(借由经验)来证实逻辑真理,也就是, 你说它们并非自明的,通过经验观察可以为它们找到证据(顺便说一下,这正是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使用的路径),人们则会说,我们通过不断重复的经验来确信逻辑规律,经验随之广泛化。在某些论证薄弱的时刻,我想这正是斯坦因博士想说的。


诚然,有一些逻辑规律的确过于复杂或不寻常,令我们很难相信有人实际经历过它们的具体事例。但是,即使我们单单去看那些简单的逻辑规则,我们也应当看到:如果它们的真理性不能独立于经验而被判断,它们则会变成偶然的(contingent)。也就是说,如果人们不能在经验之外证实逻辑规则,你就只能说它们据我所知可以被应用在过去的经验中。


它们是偶然的,也就丧失了它们的必然性、普遍性、固有性。那么为什么在那些未被经历的领域中,一条在经验领域中被确立的逻辑规律要被当做是真的呢?为什么我们要去普遍化、一般化逻辑规律呢?特别是在一个所谓物质的、不服从于人格化上帝控制的宇宙中这样做。


至此,我们发现,如果针对逻辑真理的先验和后验论证都不可信(如前所述),或许我们可以说,它们只是关于特定符号的语言学惯例。有一些哲学家认为,我们不应该将逻辑规则当做一种不可阻挡的支配力,我们只是将它们的必要性附加在了语言里。因此,它们变得有点像是语法规则,正如

约翰·杜威[John Dewey]在本世纪初强力的论证:语法规则,就像你见到的一样,具有文化相对性。如果逻辑规则跟语法类似,那么逻辑规则也应该具有文化相对性。


那么为什么我们不会认为相反的思维体系同样的合理呢?如果逻辑规则是取决于不同文化的,那么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指定一条逻辑规则来赢得辩论:“用现在这种方式论证的人握有一个同义反复(Tautology),因此论证为真。”


如果像逻辑真理这样的断言型惯例仅仅是约定成俗的,它们为什么会如此有用呢?为什么它们在处理现实经验的问题上如此的有效呢?


我们必须问问无神论者对于他们的主张有没有合理基础。无神论者酷爱谈论科学规律和逻辑规则。无神论谈论起来时,似乎存在绝对的道德准则,而几分钟前基督徒们就被控告说他们的生命并没有达到这样的标准。但是哪一个无神论者能告诉我们规律呢?在一个物质宇宙不存在规律,更不存在人们当做标准的道德律。


我们可以想想逻辑学家们所写的课程或文章,这些内容里不太可能仅仅充满着一系列冗长不断的自我重复,我们可以去检视逻辑学家们最用心去传达的命题。举个例子,逻辑学家可能会这么说:“一个命题的否命题具有相反的真理价值。”


现在,当我们看看诸如此类的命题,我们不得不问一个普遍的问题:人们需要什么类型的证据来作证这样的学说呢?和那些生物学家、数学家、律师、机械专家、甚至你的美容师所利用的证据是同一种类型吗?什么能够证实一条逻辑规则,或者对逻辑规则存在的信念呢?究竟,什么是一条逻辑规则呢?


这个问题没有众口一词的答案。如果我们有普遍共识,可能问这个问题就有点愚蠢了。有的人暗示过你,问此类问题是荒谬的,虽说斯坦因博士将这个问题类比于追问世界起因的荒谬性实际上一点都和这个问题无关(因为这并非我的论证。但顺便说一下,即使问世界起因的问题也并不荒谬)。如果你是一个无神论者,也许没必要去问这个问题,但问这个绝对不是荒谬的。


问问我问的这个关于逻辑的问题,是有意义的。你看,逻辑学在确定他们主张的性质上都有很严重的困难。任何在今天学习逻辑哲学的人都一定会对此影响颇深。 


有的人说,逻辑规则是一些推论,而概念构成判断,判断组成推论;还有些人说,逻辑规则是一些论证,而术语构成命题,命题组成了论证;另一些人说逻辑规则是一些证言,命名构成了句子,句子组成了证言;又有人简单地将逻辑规则说成一些大脑中的电化学过程。归根结底,你认为逻辑规则是什么,这将决定你需要什么性质的证据来佐证它们。


那么,在一个无神论者的宇宙,什么事逻辑规律呢?它们怎么会是普遍的、抽象的、不变的呢?一个无神论者如何证实逻辑规律的具体应用?它们仅仅是一套附加在我们实际经验上的习俗惯例?或者它们是一些如同绝对真理一样的事物呢?


今晚,斯坦因博士一直想要使用逻辑原则。我想再次向你表明,斯坦因博士这样做是在借用我的世界观。他在用基督教的路径方式来解释世界,以至于逻辑规则、科学推论,和其他你作证的东西得以存在。但是,斯坦因博士却想要否认这一切最根本的根基。



3交替质询 CROSS EXAMINATION  

交替质询(cross-examination)是辩论双方轮流提问,以澄清和理解彼此论点的环节。

注:以下灰色对话框均为邦森博士的发言,红色为框均为斯坦因博士的发言。

3A斯坦因质询邦森


数学或是无神或是有神的?

数学的根基是的。

数学或是无神或是有神的?

数学的根基是如此。

是哪样?

有神论的。

有神论?

没错,基督信仰的有神论。

你怎么知道?

从其反面的不可能性可以推知。没有其他的世界观能够佐证数学或逻辑的定律,因为没有其他的世界观能够解释像它们(数学)这样的普遍不变的抽象实体。

既然你指出逻辑学家们自身对逻辑学定律的性质都有很大的分歧,你认为要求我用一种令你满意的方式来解释逻辑定律,这公平吗?

是的,公平。

为什么?

因为这是关于一场关于世界观的理性辩论。 你有一个自然主义的世界观,我有一个超自然主义的世界观。 我想要的回答至少是一个初步的的答案,来解释自然主义者将如何证明一个普遍的抽象实体。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听到这样的内容。

好吧。逻辑是否建立在数学的基础上?

不是。

从来没有?比如数理逻辑,难道没有?

没有。

我不赞同你的看法。

好吧,如果我们想进入罗素和怀海特的领域,并就这些问题展开辩论,我很乐意这么做,但如果你问一个简单的问题,我只能给你一个简单的答案。

你说过……

假设对立面成立。就我而言,作为一个基督徒,我并不倾向二者之一。如果你想说数学定律、数学的排列定律与逻辑学中所使用的定律相同,那当然可以。我的问题是,你如何为其中任何一个辩护?

好吧,我会问你一个更基本的问题:你解释说逻辑定律反映了上帝的思想。 第一,你怎么知道?第二,这是什么意思?

你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有什么样的困难么?

我不知道你怎么能够知道上帝的思想。

祂通过旧约和新约圣经启示了祂自己。

这解释了逻辑?

这解释了为什么存在普遍的理性标准,所以是的。

这对我而言并没有解释清楚。 你能再解释一下吗?

是的,我们时不时会查考圣经,深入研究它。

你的意思是说,你花时间来合理化那些互相矛盾的内容,或者调和互相矛盾的内容?比如创世两个版本的记叙,两个…

现在是交替质询时间。如果你没有修辞学以外的问题,我可以试图回答这个问题。

好吧,本意并不是一个修辞学问题,本意是……

前一个问题只是个修辞问题。

好吧,问题本意是向你表明……




主持人:请限制你对问题的评论。



好。 说这种逻辑反映了上帝的思想就是非命题(non statement)。 这如何回答了与这次讨论相关的问题?

这回答了一般的形而上学问题,即在一个人的世界观中如何会存在普遍的、不变的、抽象的实体。如果你想知道确切的联系,例如,一个人想知道:“上帝是怎么造出一头牛的?”


上帝造牛这一陈述,除开使人能够解释上帝造牛的机制之外,还有另外的的意义。同样地,在基督教神学宇宙中,逻辑法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实际存在精神的、非物质的、普遍性的事物,例如上帝的思想,还比如那些祂实施于人的措施。


因此,至少我们可以在形而上学的层面理解一个宇宙中不变的抽象实体,而在另一个宇宙中我们根本无法理解它们。在这里,我们所寻求的并非机制、也不是任何像解决逻辑与数学之间关系一般精确的事物。我想问的是一个更普遍的问题。如果你是一个无神论者,那么在无神论的宇宙中,怎么可能有一个抽象的、普遍的法则呢?





3B邦森质询斯坦因


斯坦因博士,你之前提到了大卫休谟和他对奇迹的拒绝。你是否也读过大卫休谟他对归纳法(induction)的论述 ,或者更广为流传的自然划一原则(uniformity of nature,译者注:归纳思考的原则在于假设我们过去的行动可以做为未来行动的可靠指导,休谟主张我们不可能将我们归纳推理的思考能力解释为理性的产物,参见维基百科)

很久前读过。我记不清他具体说了什么,但是我读过他的书。

你坚信自己在很久以前,就能够解答休谟对归纳推论的质疑么?

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我不记得……我读这本书已经至少是十五年前的事了。

当休谟争论说,我们期待过去曾发生的种种事件在未来重现,期待相同的因果关系会导致相同的结果(因此,当某一事件发生时,若它属于某一类型的事件,你会看到它也将发生在其他地方),这本身没有合理基础时,科学定律的有效性也同样遭到了破坏。休谟认为,期待未来会像过去一样,这缺乏合理性根基。在这种情况下,科学不过是建立在惯例或思维习惯的基础上。你同意他的观点吗?

在这个问题上,我并不赞同他的观点。

那么你现在对大卫休谟的质疑是否有一个答案?

我认为他在这一点上是错的,但我也认为他在其他许多事情上是对的。

自然划一原则的基础是什么?

自然划一原则源自于这一事实:物质具有其惯常展示的具体特性。这是物质本质的一部分。电子,异电荷相吸,而相同电荷相斥。有一些价电子填充了原子的壳层,这是它们能结合的条件。

你有测试过所有的电子么?

所有经过测试的电子都互相排斥。我自己没有测试过所有的电子。


你是否阅读过所有有关电子测试的报告?

我自己?或许我可以直接接受专家的观察报告?

你是否阅读过所有专家的观察报告?

只需要有一个证人说“不”,就会出现在每一个物理学期刊的头版,而实际上这并没有发生。所以我会说,是的。

那么,物理学家也有他们自己的假设,他们排除了相反的证据……换言之,你并没有观测过所有的电子,但你会归纳推断在某些条件下所有的电子都相互排斥。

只是在统计上是这样,基于过去的观察而言。

但是我们无法得知,在这场辩论发生的十分钟之后,电子仍会是这样。

但是我们没有看到任何证据表明事情有所改变,不是吗?

你是否接受允许公案(koans)的禅宗佛教逻辑,就是你提到禅宗佛教徒所使用的不同的逻辑?

我会用“超逻辑”(extra logical)这个词,它超出了正常的逻辑范畴。 它不一定是一种不同的逻辑,只不过是非逻辑,代替逻辑而被接受。

超逻辑是荒谬的么?

超逻辑在我们看来或许是荒谬的,但是我会说:“不,超逻辑在事物的宏观范式下并不荒谬。


关于超逻辑物质的主张是真实的么?

这是不可能回答的,因为如果我们基于逻辑来回答某事是否真实,那么超逻辑的事物在逻辑分析中便什么都不是了。

在你的世界观中,允不允许使用超逻辑实体(extra logical entities)的主张?

这取决于我们探讨的内容。如果我们探讨的是像禅宗这类限于哲学思考的东西,那么这被允许的。如果探讨的是科学,那这就是不被允许的 。





To be continued.未完待续[SEGMENT TWO]





MP3和PDF资源:

The Great Debate | Greg Bahnsen vs. Gordon Stein

http://datpostmil.com/the-great-debate-greg-bahnsen-vs-gordon-stein/


往期文章穿过苦难的迷雾
[慎思明辨] 上帝的存在与本体论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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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与非:发现宇宙意义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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